潘鈺儀獲法援換律師 事主擬循民事追62萬元
【明報專訊】多市士嘉堡前富都名宴酒樓老闆娘潘鈺儀被控逾5000元詐騙罪一案﹐潘申請了法律援助的被告﹐昨天出席新市法庭﹐獲法官批准她更換律師。該案將於本月26日繼續進行過堂程序。
被告辯護律師赫爾曼(Martin Herman)昨天在庭上向法官表示﹐由於被告宣布破產﹐不能繼續向他付律師費﹐故他要求法官批准被告更換律師。
潘鈺儀昨天在庭外表示﹐她應可獲得法律援助﹐先前的辯護律師赫爾曼無收錢幫她打官司﹐她也不好意思﹐是赫爾曼介紹她用另1名辯護律師的。
該案姓吳的當事人昨首次到庭旁聽﹐其後他在庭外表示﹐他是於今年1月報警的﹐該案涉及大多區以北Innisfil鎮的1宗土地交易事件﹐涉及62萬元款額。
該名吳姓當事人指他是香港移民﹐在加國已有多年﹐認識被告的姐夫有數十年。
他說﹐該案已到「入肉」階段﹐故他昨天開始到庭旁聽。
他指該宗屬刑事訴訟案﹐就算被告被判罪成﹐他也不能追回款項。故他正考慮同時提出民事訴訟﹐倘若法官判他勝訴﹐有機會判被告以後有錢時仍要作出償還。
被告原本被控兩項逾5000元詐騙罪﹐但該項訴訟的事主姓張?於今年1月發出的其中1項控罪﹐經過近7個月的過堂及初審等程序後﹐該案檢控官於上月30日在新市法庭向法官宣布將該案「擱置」(stay)﹐即是不會繼續審訊。
至於另1項當事人姓吳的案件﹐則是警方於今年3月發出的控罪。
被告辯護律師赫爾曼上月稱﹐儘管警方及原告人可於1年內再次要求該「擱置」案重新審訊﹐但他當律師的數十年來﹐從未見過「擱置」案件重新審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