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護龍尾敗訴 不排除「佔灘」
【明報專訊】守護龍尾大聯盟成員何來稱政府明知大埔龍尾灘附近有瀕危物種「管海馬」棲息,仍計劃於當地興建人工泳灘,早前獲批法援向高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取消或暫時吊銷有關工程的環境許可證。高院昨頒下判辭,裁定何來敗訴,何來未定會否上訴,但不排除「佔領龍尾灘」。
何來:未定會否上訴
申請人何來昨表示對判決極之遺憾,要與律師研究判辭後才決定是否上訴及下一步行動,大聯盟將繼續教育大眾及爭取支持守護龍尾灘,令政府擱置計劃。被問及會否「佔領龍尾灘」,何來稱不會排除有關行動。她又希望政府尊重聯盟,不會在勝訴後便盡快展開工程。聯盟發言人李少文則說,按環保署公布龍尾灘水質,本年5月至7月中介乎「欠佳」至「極差」,顯示該灘於泳季根本不宜游泳。
土木署:盡快推展工程
環保署表示歡迎裁決,稱署方一直貫徹執行法定的環評要求,今後將一如以往,嚴謹依法辦事以保護環境。土木工程拓展署則表示,裁決有助進一步確立龍尾泳灘工程的合法性及釋除公眾疑慮,該署將在可行情G下盡快推展工程。
何來一方早前引述龍尾泳灘環評報告,指施工地點外500米範圍內曾發現管海馬,但負責施工的土木工程拓展署則指龍尾並非具保育價值物種的重要或獨特棲息地,環保署其後更根據該「誤導性的結論」,拒絕再做針對管海馬的生態評估,並批出龍尾泳灘的環境許可證。
官:未能斷定屬管海馬重要棲地
法官區慶祥於判辭反駁,指根據《環境影響評估程序的技術備忘錄》,進行生態評估的其中一個考慮因素,是工程會否影響野生動植物的「重要或獨特棲息地」,事實上龍尾灘的施工地點內並沒發現管海馬,而施工地點外所發現的管海馬數目亦不多,加上管海馬能在水中自由活動,而且本港的管海馬數量本屬「中等豐富」,故不能斷定龍尾是管海馬的「重要或獨特棲息地」。
何來一方又指行政會議沒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條例》,暫時吊銷、更改或取消龍尾泳灘工程的環境許可證。法官指行會於行使有關權力前,須確保工程對人類或生態所造成的傷害較預期大,但事實上由環保署批出許可證、至行會決定不行使有關權力期間,龍尾的生態環境並沒有重大發現或改變,故認為行會的決定實屬合理。
【案件編號:HCAL1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