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獲漏氣管道 查無登記
「李長榮化工」被指埋黑管 延誤截氣釀爆炸
高雄市地檢署正全面調查氣體爆炸意外,指爆炸案涉及公共危險罪,將調查氣爆原因和肇事責任。檢察官昨晚實地勘查後,已發現一條管線有明顯破洞,確認為漏氣點,現正向數間埋設輸送管道公司,追查意外成因及責任誰屬。高雄市環保局日前指控漏氣管道屬李長榮化工(下稱榮化)管理,工務局昨更指地下管線資料庫並無榮化管道資料,質疑榮化埋下「黑管」,導致消防接報到現場處理泄漏氣體時,延誤截氣,引發爆炸。明報記者
高雄地檢署檢察長蔡瑞宗昨派多名檢察官協辦本案,下午召集工務局、消防局火災調查科和刑警隊等到現場實地勘查採證,結果在重災點二聖和凱旋路口附近,發現一條管線有明顯破洞,確認為漏氣點,但要再確認是否只有一處漏氣。
爆炸半小時前測出漏丙烯
周四晚高雄市數個路口發生氣體爆炸,消防局指出,早於爆炸前半小時,便檢測到丙烯泄漏,但不清楚供氣管屬哪間公司,故未能及時關閉管道。高雄地檢署正調查有關責任誰屬,包括調查在爆炸地點周邊地下,數間埋設輸送管道的公司,如李長榮化工的電腦紀錄,以期弄清爆炸是因老舊管道泄漏,或是開挖破壞管道所致。
環保局:榮化應負責
據李長榮化工公布資料,周四晚8時49分,華運倉儲照常輸出丙烯,但李長榮化工管道偵測不到,流量降至零;至9時40分,李長榮化工進行保壓測試,確認正常後,便在10時10分恢復輸氣,但再度顯示供輸出現異常,11時35分管道停止運作,22分鐘後便發生連環爆炸。
高雄市環保局長陳金德昨指,事故原因是李長榮化工輸送丙烯的管道出了問題,輸氣期間出現壓力異常所致,李長榮化工應為爆炸負責。
2000年前開挖管道毋須申請
高雄市工務局長楊明州昨稱,高雄市地下管道資料庫顯示,在二聖路和凱旋路口只有中油和中石化兩家的地下管道,並無李長榮化工埋設管道的紀錄。他解釋,2000年開始,高雄市才開始規定開挖馬路埋設地下管道,並必須向工務局申請,以便建立「地下管道資料庫」,若李長榮化工的地下管道於2000年以前開挖,資料庫便不會有相關資料,亦毋須申請。
高雄市長陳菊強調,今次意外反映地下管道資訊要更公開透明,供市府監察,亦應開放權限供市民查閱。
李長榮化工董事長李謀偉曾稱,若查明事實,絕不會逃避責任,惟發言人潘俐霖昨被問及泄漏和通報等問題時,均沒正面回應,多次重複「事件正在調查」,又指目前手中沒明確數字,公司會配合政府調查。
香港地下管線測量師學會黃敬指出,「黑管」並非沒有可能存在,「偷電偷水都有人做,但可能性不高」,估計反而是政府管理不善、紀錄不存。他說政府有責任再列出管道地圖,可採用非開挖方法重新做紀錄。他強調,香港部分管道已運作數十年,檢查算充足,故漏氣問題較罕見,反而管道漏水較普遍,危險性相對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