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黃奕與黃毅清的離婚風波沒完沒了,黃毅清昨早在微博自爆,與黃奕的離婚條件是女兒撫養權歸他,昨日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他隨後上載開車圖表示出門辦事,看來心情不錯。當大家以為事件告終,卻有內地傳媒獲得黃奕與黃毅清7月初已簽的離婚協議書,列明撫養權同意歸黃奕,協議書並寫上黃毅清每月給女兒1000元撫養費,直至女兒18歲為止。 該內地傳媒披露黃奕昨早10時在民政局等候黃毅清出現簽字,但等了4小時,只見黃毅清的母親在律師陪同下出現。黃奕的律師表示黃毅清已是第二次爽約,黃毅清缺席,故不能簽字離婚,但黃奕不會放棄,繼續爭取撫養權。 文:娛樂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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