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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明報專訊】電訊盈科助理副總裁黃天華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收受3筆共170萬元款項,將公司投標的機密資料披露給一名科技公司董事,他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案件將轉介區院答辯。
被告黃天華(53歲)涉嫌於2010年7月1日至2012年2月29日間,在沒有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從一名科技公司董事收受3筆分別50萬、70萬及50萬元的款項,並向該公司提供機密資料,以便該公司能競投電盈合約。被告暫毋須答辯,獲准以一萬元保釋,案件將於8月18日轉介區域法院。
【案件編號:ESCC263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