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律師李廣田指出,他的手上同時有幾個已經成功入境、正在本地待產「雙非」孕婦延簽個案,他說,一般只要有醫生證明,以及他會建議準備3萬至5萬元本地銀行存款證明,則移民官同意延簽的機會很大,通常會給予半年的簽證。 他表示,「雙非」孕婦通常不會主透露已經懷孕的事,而只表示來加拿大旅遊,畢竟,加拿大並無法禁止「雙非」孕婦前來旅遊,但有經驗的CBSA官員,會斟酌情況,給予約兩周或三周的簽證,並要求他們必須在簽證到期前搭機離開,有的甚至要求他們在期限前先到機場報到,以免他們逾期居留。 不過,許多成功入境的「雙非」孕婦,來溫哥華的目的就是為了生孩子,所以等到簽證即將到期,他們會找律師為他們申請延簽。 李廣田說,這些孕婦延簽的理由是懷孕到後期,已不適合再搭機,只要孕婦提出醫生紙,以及能支付本地生產費用的財力證明,移民官通常會基於人道考量,給予延簽。 他注意到,來本地生子的「雙非」孕婦家境富裕,所以選擇來生孩子而不是申請移民,主要是為了快速讓子女取得護照,自己暫時其實並無移民打算,而這些孕婦們相信海外產子公司所說,加拿大護照價值約80萬加元(見另稿),所以願意花幾萬元來加拿人生子。 他說,一些孕婦同時也有美國簽證,因為海外產子公司建議他們,只要先去美國旅遊,或是已有美國簽證,再申請加拿大十年多次往返的簽證即容易的多。 李廣田說,「雙非」孕婦來加產子的原因,主要是為子女取得公民身分,等子女成年再申請父母移民;另外,「雙非」子女的父母也希望將來有機會藉著孩子的加拿大身分,未來在加拿大投資,分散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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