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香港競爭事務委員會高層有不少「外援」,競委會昨宣布,委任加拿大律師、愛爾蘭競爭事務局前委員Stanley Wong(圖)出任行政總裁(CEO)一職,任期3年,並將於9月3日履新。Stanley Wong屆時將領導行政團隊及各部門,包括調查及執法、法律、經濟、公共事務及機構事務。 競委會昨發稿宣布任命安排,主席胡紅玉在新聞稿中表示,Stanley在競爭法的監管及訴訟工作有豐富國際經驗,料對條例全面實施有關鍵作用。 Stanley Wong有近30年處理競爭法經驗 競委會指出,Stanley Wong有近30年處理《競爭法》經驗,目前為中國競爭事務機構包括中國的商務部、國家發改委、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及印度競爭事務委員會提供技術支援。 Stanley Wong曾於2006至2011年出任愛爾蘭競爭事務局委員,初期負責民事個案執法,其後專責合併事務。他亦曾擔任國際競爭規管網絡合併工作小組聯席。2011年起,Stanley先後為新加坡、歐盟、英國等地的競爭事務機構、法庭和審裁處提供顧問服務。他於私人執業期間,曾處理競爭法各範疇,包括濫用市場權勢、合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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