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李業廣的正職為事務律師,創辦胡關李羅律師行,為新地提供法律服務。他同時擔任多項公職,主理積金局近9年,可謂一手「湊大」強積金計劃,亦在回歸後「兩出兩入」行政會議,與許仕仁一同為香港決策。 任積金局9年 兩入行會 李業廣在作供前,控方介紹他為胡關李羅律師行的創辦人之一;李在庭上則供稱,現為律師行的顧問律師之一,新地亦聘用其律師行的服務。李於1997至2002年、及07年至12年曾兩度擔任行會非官守成員,07至09年與同任非官守議員的許仕仁分屬「同事」。 李所創律師行擬續租租約 李昨接受盤問,談及積金局續租國金一期辦公室事宜,說知悉新地有參與興建國金一期。控方資深大律師謝華淵指出,積金局於99年4月、00年3月及00年8月簽訂3份租約,皆由胡關李羅律師行草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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