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遼寧大連屬下的普蘭店市一名董姓男子踢死了同居女友的愛犬,女友憤而提出分手,不願分手的董勒死了女友後姦屍,然後再喝農藥自殺,但董服毒後突然後悔,於是到一家藥房買解藥,被人送到醫院搶救脫險。董的親屬代為賠償後,獲得死者親屬諒解。大連市中級法院7月9日一審以故意殺人及侮辱屍體兩罪並罰,判處董死刑,緩刑兩年執行。 服毒自救 被判死緩 據新華網報道,今年36歲的董,是普蘭店皮口鎮人,離婚後透過網絡聊天於2012年11月認識了一名中年女子。 2013年9月14日,董踢了一腳女友的貴婦狗,由於力量太大將狗踢到遠處,更傷重死亡。女方對事件耿耿於懷,兩日後提出分手,董無法接受,央求多次不果後,竟勒死對方,繼而姦屍。 報道稱,董自殺不果後,警察介入調查時揭發事件。法庭閉門審理此案,董認罪,同時,儘管董的親屬代他向死者親屬作出賠償,雙方達成和解協議,並請求法庭對他從輕或減輕處罰,但法庭仍判處死刑,緩刑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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