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浸會醫院被投訴收費「報大數」,本身是醫生的立法會議員郭家麒說曾接獲不少同類投訴,通常是帳單上只顯示「醫療程序」或「雜項」等收費項目,卻無列明有關療程及次數,等於「到餐廳食飯時,埋單只有總數,卻無話你食鼵A、飲鰲X多杯飲品」,對病人不公道。 據衛生署《私家醫院、護養院和留產院實務守則》,私院要在入院登記處、繳費處等地方備有收費表,列明房間、檢驗、治療程序、醫療用品及病歷副本等收費。當局正在檢討對私院的規管,包括提高收費資料透明度,並已呈交立法會討論。 郭家麒說,現無制度規限私院要向病人詳列每項療程的收費及次數,要病人提出查核才提供是「無理」,當局須加強規管,在新檢討中亦不應只提增加透明度,應同時提出罰則,包括警告,甚至重新考慮是否發牌等。 根據衛生署數字,過去5年共接獲43宗涉及私家醫院收費投訴,當中3宗須署方跟進,包括一宗涉及帳單出錯,院方承諾退款;兩宗要求醫院須向病人清楚講解收費詳情。署方指出,在2009年至13年期間共巡查私家醫院537次,未發現違反列明收費的要求。消委會則稱,今年首6個月共接獲6宗私院投訴,5宗涉及收費,1宗涉服務質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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