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施政報告提出成立10億元回收基金,環境局完成制訂基金運作框架,建議以配對基金形式,批款給提出申請的回收商和商會,每個項目可獲資助50%,上限為500萬元; 最多可獲100%資助 至於非牟利團體和專業團體,亦可申請撥款,推行提升行業運作水平和生產力的項目,可獲100%資助,每個項目上限為1500萬元。 環境局將於立法會10月復會後向財委會申請撥款,預料於2015年上半年開始運作。 將設監察機制 政府會設立監察機制,例如規定申請撥款機構,提交進度報告和獨立核數師審計的帳目,最後一期撥款須在項目完成後及報告經審閱後,才會發放。環境局建議由生產力促進局擔當基金的執行伙伴。 綠色力量行政總幹事文志森表示,該組織有意申請基金,回收園林廢物,將修剪的樹木枝條,透過高溫加熱循環再造成木炭,再推出市場發售。世界綠色組織則認為基金可資助經濟效益不高的廢物如塑膠破碎及分類,令廢膠得以增值及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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