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的政改報告,政府不時提到「普遍意見」、「相對較多意見」支持某某政改立場,而公民提名就有「不少香港市民」認為要有。政府的「民意」從何而來?從政改公眾諮詢報告顯示,建制派動員大量表格式意見書,稍為改頭換面,便變成大量的意見書。 略改字眼 同樣式意見達6781份 政改公眾諮詢報告顯示,建制陣營動員大量表格式意見書,而且很多意見書的字眼僅稍微不同,結果這類意見書滿載3冊,有逾800不同樣式,大部分為數十至數百人採用同一樣式意見書,亦有個別樣式多達6781份,該建議提出由提名委員會淘汰參選人至只餘下3人。亦有多份樣式與早前盛傳中資機構向員工派發的樣式相同,這批樣式也合計近萬份。 建制陣營動員的意見書,大都沒有相關機構名稱,內容主要圍繞兩大方案,一是要求特首參選人先取得八分之一提名委員會委員的提名,然後要取得過半數委員支持才能成為候選人。另一方案則是要求參選人取得提委會四大界別一定比例的票數才能參選。這些意見書有一共同意見,就是認為2016年立法會選舉不應修改。 同一意見:不改2016立會選舉 地產建設商會提出較保守的政改意見,指提名委員會應維持1200人及四大界別,連選民基礎都不應修改,參選人除要取得150個提名,亦要經過提名委員會投票才能參選,只可以有兩名候選人。 一國兩制研究中心主席陳啟宗則建議提名委員會增至1400人,參選人須先取得十二分之一提名,然後再由提委會委員一人3票選出兩至三名候選人,而且須取得過半數委員支持才能參選。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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