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近期本港商界不斷要求輸入外勞,尤其在基建項目。但工聯會接獲港珠澳大橋的外勞投訴,懷疑僱主近兩年一直剋扣其工資。事主兩年前受聘本港承建商「中國港灣」,於大橋人工島任職圓筒鋼板樁船操作員(即船長工作),合約為期兩年,列明月薪2萬港元。不過,該名船長受聘後的22個月,一直只經內地戶口每月獲發放8300元人民幣(約1萬港元),船長今年5月28日到勞工處投訴,12日後即遭承建商解僱,遭拖欠薪金共逾20萬元。 承建商「中國港灣」﹕需時了解 由於事主向勞工處投訴後,才首度驚聞有人替他開了一個本港銀行戶口,內有11萬港元,至近期款額全被提走。協助事主的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質疑,涉事承建商疑以「食夾棍」方式剝削外勞薪金,相信事件並非單一個案,促承建商守法,指出與事主工種相若的外勞有達200人,該會昨晚引述該事主稱同類被扣糧及解僱者共4人。本報昨向「中國港灣」查詢事件,對方稱需時了解,至截稿前未有回覆。 57歲、來自上海的外勞楊先生(化名)表示,他於上海任職同類工種,前年透過勞工處的「補充勞工計劃」,在其任職的內地公司安排下,受聘於香港的「中國港灣」,8月起到港珠澳大橋人工島開工,負責大橋填海工程。楊表示,來港後香港承建商中國港灣要求他快速簽署一系列文件,並要求他提供內地出糧戶口。 有人替事主在港開戶存11萬 近被提去 楊先生稱,來港工作後每次出糧都經其內地戶口,但每月僅收到8300元人民幣(約1.03萬港元),與合約列明的月薪2萬港元相差近一半,他稱曾向承建商查詢,獲回覆表示完成合約後會補回差額。 楊去年底多次追討不果後,今年5月28日到香港勞工處投訴,並於6月2日向工聯會求助,但於6月9日他卻接獲公司信件,以「內部資源調配」為由即時解僱他。勞資雙方於6月18日首次調解但不果,楊先生才驚聞有人替他開了一個本港銀行戶口,工聯會追查下發現該戶口約有11萬港元,但至本月4日卻發現戶口被人以網上轉帳形式掏空,報警處理。 鄧家彪表示,承建商有責任確保外勞收取足額薪酬,質疑有人利用外勞不熟悉本港勞工條例,從中剝削外勞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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