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已身陷囹圄的陳振聰,早年與華懋慈善基金爭奪華懋集團前主席龔如心千億遺產,審訊期間陳一方稱大輝集團主席曾華山提供情報,打擊基金一方證人梁錦濠的可信性。惟曾華山否認「爆料」,及後更興訟指發信息者、即當年在陳一方律師團工作的梁錦濠前女友陳佩君誹謗。案件昨續審時揭露,當年陳振聰擬以50億元與基金和解。 蕭炎坤欲收2%當和事老 爭產案於09年5月21日審訊時,陳振聰一方出示文件,指由曾華山提供,文件指梁錦濠作供前以優惠價購入華懋地皮,經營被指違規的骨灰龕堂孝思園,翌日多份報章刊登有關報道。但曾事後否認是「爆料人」,更稱被誤會「出賣朋友」。 被告陳佩君一方日前指出,文件原來是由博愛醫院前主席、現任榮譽顧問的商人蕭炎坤提供。當年代表陳振聰的大律師之一駱敏賢昨供稱,09年5月17日會議中,蕭提出為雙方當「和事老」,條件是在和解金額中收取2%作服務費,但蕭的提議最終未有實行。駱又指陳振聰曾提出以50億元與基金一方和解。 至於陳振聰一方在遺產案時指曾華山是「爆料人」的原因,被告陳佩君一方指出,相信是陳振聰的代表律師麥至理,向陳佩君查詢時誤會了她的意思。不過麥日前作供時,反指是陳佩君聽錯了他問的問題,令她回答了「曾華山」。惟陳佩君昨供稱,09年5月17日會議前,她已向麥至理透露該文件是由蕭提供,而蕭才是「爆料人」。聆訊下周一續。 【案件編號:HCA 1855/1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