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曾任暫委裁判官、執業逾30年事務律師唐汝駿,前年7月偷去所屬律師行2.4萬元後,再騙去客戶3000元,他昨承認盜竊罪及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被判囚半年。月入3萬元的唐稱因財困犯案,並獲「重量級」大學同學資深大律師駱應淦及陳志海等撰寫求情信,陳更親身到庭支持。 根據控罪,被告唐汝駿(67歲)於2012年7月3日挪用所屬律師事務所的2.4萬元法律費用,同月13日向遭入境處檢控的客戶訛稱,入境處要求收取3000元訟費。唐獲准以2萬元保釋等候上訴,辯方稱被告早於被起控前,已把涉案共2.7萬元歸還予陳兆明袁燿彬律師行。 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雖執業多年,表面上月薪有5萬多元,但與律師行拆帳後,平均月薪只餘3萬元,被告沒有任何物業及汽車等資產,每月給予妻子2萬元家用,另要負擔兒子每年15萬元學費及寄宿費,有經濟壓力。 辯方續說,案發前被告被驗出前列腺有問題要接受手術,費用約10多萬元,但手術後可能失去性能力,對被告造成困擾。被告為了尊嚴及避免家人擔心,不敢向他人傾訴,故被告在經濟壓力及疾病纏擾下,一時糊塗鑄成大錯。 多名同窗資深大狀求情 辯方亦呈上被告多名法律系舊同學的求情信,包括退休裁判官梁榮宗、資深大律師駱應淦及資深大律師陳志海等的聯署信;另有被告所屬律師行職員、被告的教會牧師及教友等撰寫的求情信。 裁判官判刑時表示,認同被告在法律界中深受尊重,但被告身為律師又曾為裁判官,理應知法守法,他卻違反誠信,詐騙不熟悉法律程序的人,削弱大眾對律師的信任,故判他入獄半年。 【案件編號:ESCC113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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