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提出增加議員利益申報透明度的9項建議,在諮詢議員意見後,7項建議被否決,只有2項獲通過,包括增加申報董事職位、受薪工作、持有股份等的生效或擁有日期,及申報參加贊助海外訪問的理由。主要反對者是建制派議員如民建聯、經民聯等,公民黨湯家驊更反對所有提升透明度的建議,他對本報解釋指是尊重私隱,認為立法會議員沒決策權,現時的利益申報制度已足夠。 湯家驊全反對 稱為尊重私隱 上屆監察委員會提出多項改善建議,立法會在去年11月諮詢全體議員,收到69名議員回應。當中建議議員除申報董事職位、受薪工作外,亦應申報議員的客戶,以及在這些崗位有酬期間的工作性質,但這建議錄得38人反對,包括民建聯、經民聯、工聯會、自由黨、湯家驊及7名建制派獨立議員,同意只得22人,包括公民黨、工黨等泛民議員,以及新民黨葉劉淑儀、勞聯潘兆平、獨立議員馬逢國、梁家騮等。 建制派反對多項建議 有建議要求議員申報接受海外訪問贊助時,應同時列出該贊助的估值,35人不同意,同意者只得20人,民主黨及多名議員均認為要議員自行估值有難度。至於列出海外訪問行程的建議,也有39名議員不同意,同意的議員為27名,同樣被否決。 最終只得2項建議獲通過,包括申報獲得或中止董事、受薪工作、客戶、股份的日期,以及參加贊助海外訪問的理由。立法會秘書處提出新建議可在今年3月3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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