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子女做錯事,若家長以羞辱方式管教會令孩子內疚,以冷淡對待作懲罰,亦可引致後遺問題。城大一項研究發現,本港16%接受測試的幼兒焦慮感高於正常水平,被父母羞辱者尤其嚴重,他們的利他(對別人有利)和寬恕行為亦會減少。學者提醒,孩子犯錯後宜要求他們補救,這有助增加其利他行為、勇氣及同情心(見表)。 罵「陀衰家」傷自尊 城大應用社會科學系副教授郭黎玉晶表示,曾有成年求助者,小時候每次哭泣都被母親責罵「陀衰家」,愈哭母親便罵得愈兇,只好抑壓情緒,盡量不哭,但同時因被責罵,自尊感很低,焦慮感亦高。該求助人後來在會考時患上抑鬱症,進入職場後又常自覺沒用及被人看扁,很介意被批評,每份工作都做不長,一年前開始向社工求助。郭稱,社工正藉蚢社y其身邊人對她多加讚賞和肯定,重建其自尊。 郭早前做一項兒童焦慮感研究,以問卷測試禮賢會8間幼稚園368名3至6歲幼兒的精神健康狀G與性格特質,再分析與其父母管教方法的關係。結果發現,以焦慮量表量度,16%幼兒焦慮水平為9至13分,高於正常水平的8分(最高為21分),港童焦慮感過高的比率亦多於英美(13%),相信與本港家長焦慮感亦強,並愛嚴控子女有關。 辱罵創傷比「打手板」更甚 研究又發現,若父母漠視子女的犯錯行為,他們較不懂感恩,焦慮感亦高。郭解釋:「他們沒機會感謝父母的教導,也不知道哪些行為是對、哪些是錯,故缺乏安全感。」 父母苛責子女,如大罵「你好無用、好失禮」以令他們感羞愧,或冷淡對待孩子作懲罰,亦會令他們焦慮感高。郭說﹕「孩子沒有被寬恕的體驗,也不會懂得寬恕別人。」她形容辱罵猶如精神虐待,比「打手板」等體罰造成的精神創傷更甚,但家長仍可向子女解釋他們犯錯的後果,助子女反省。 郭建議家長,孩子犯錯時應教導他們正確待人處事方法,如以協商而非打架解決糾紛,同時要求孩子想方法補救,例如跟同學打架後關心對方和道歉,令他們有勇氣面對過錯,並懂得同情犯錯的人。 城大應用社會科學系與禮賢會共同設計活動,助幼兒發掘自己的優點及學習寬恕,家長和教師可電郵至clkleung2@cityu.edu.hk索取教師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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