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希望在生日前為男友炮製「驚喜」的女友,2010年往診所隆胸,卻因麻醉藥產生不良效應,令她在手術中突然四肢抽筋昏迷,11日後不治。死因庭昨表示,沒證據證明女事主主診醫生塞責,裁定女子死於不幸。死因庭指出美容業監管不足,建議醫委會等機構跟進。 沒證據證明醫生塞責 醫委會昨回應稱,收到死因庭的建議後會跟進,重申該會有行使紀律處分的權力,但不適宜回應個別註冊醫生的個案。死因裁判官陳碧橋裁定,女事主梁君(24歲)因注射麻醉藥利多卡因(lidocaine)後的不良效應,導致缺氧性腦部受損及支氣管肺炎而死。陳官表示,研訊的6名專家證人有相當分歧,包括主診醫生黃嘉謀注射的麻醉藥有否過量及搶救有否延誤等,故不能在毫無疑點下裁定黃非法殺人,終裁定她死於不幸。事主母親聞判後大喊「不是不幸,是人為」,其後在庭內嚎哭至所有人離開,走時腳步不穩。 事主母嚎哭:不是不幸是人為 陳官引述專家證人、中大教授兼整形專家博昂志(David Andrew Ross Burd)表示,現時美容手術普及,卻缺乏監管,情G危險,「外行人會以為隆胸手術要在醫院進行、要有麻醉科醫生和護士,但原來不用」,又指「隆胸手術由婦科醫生(黃為婦科醫生)進行,睇怕外行人不會明,也不會接受」,更反問「若踢波甩骱,又會否找腸胃科醫生?」 陳官建議醫委會、醫學專科學院、外科學院及外科醫學院整形外科部,深入調查美容行業並訂出有效監管,包括哪些手術要由專科醫生進行,以及在醫院或診所進行等。此外,消防處也曾被質疑救護車內器材不足,導致事主延誤送院,陳官建議處方改善。消防處昨回應表示,已計劃於今年10月為所有救護車配置「喉罩氣喉」,並為合資格救護員提供相關訓練。 死因研訊原於2011年展開,其後被無限期押後。律政司經兩年調查,決定不檢控黃嘉謀誤殺,死因研訊日前重開。 【案件編號:CCDI-44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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