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任職經理的男子涉於港鐵站與女職員爭執,其間聲稱欲看清對方名字,用手篤對方胸前的名牌,他被控非禮及普通襲擊罪昨提堂。他否認控罪,並獲准保釋候訊,但裁判官下令他在保釋期間不准乘搭港鐵。 被告張志衡(32歲)被控一項非禮罪,以及一項普通襲擊的交替控罪,他昨日否認全部控罪。控罪指出,報稱為公司經理的被告於去年9月19日在港鐵黃大仙站大堂非禮及襲擊一名女子。 爭執欲看事主名字 篤胸前名牌 控方在庭上透露,被告案發當日於港鐵站與港鐵的女職員爭執,被告聲稱因不滿對方表現,欲掀起她胸前的名牌看清其名字,並用手篤該名牌。控方指出,被告於2011年有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的案底。 主任裁判官練錦鴻下令將案件押後至下月17日再訊,被告獲准以現金5000元保釋,其間除了不准離開香港及接觸控方證人,更不准乘搭港鐵。 【案件編號:KTCC28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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