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消委會昨點名譴責佳遊旅運(香港)有限公司涉不良營商手法,該會去年接獲75宗涉佳遊投訴,指佳遊自稱與澳門金沙城假日酒店合作,推銷2388元1年期會籍套票,憑票可入住酒店豪華客房兩晚(連自助餐),惟投訴人憑票訂房時佳遊常稱「爆滿」,又或要求加錢訂房。金沙中國昨澄清,佳遊非旗下酒店房分銷商;佳遊回覆本報時稱,該公司透過內地關連公司「包上包」,每月獲分配200個金沙客房、服務約2000會員,承認房間供不應求。
海關警方跟進調查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指出,若證明佳遊明知客房量無法滿足客戶仍出售會籍,有可能干犯《商品說明條例》中「處假商品說明」及「不當地接受付款」罪行,該會分別把7個涉違反《商品》例個案轉介海關,以及1宗認為被騙的個案轉交警方跟進。海關及警方分別表示正在調查,警方將個案列為「求警調查」。
營運1年多 75宗投訴
本報翻查公司註冊處資料,發現佳遊於2012年11月註冊,至今營運了1年多。消委會接獲的75宗佳遊投訴個案中,有67宗要求該會介入調停、8宗只要求記錄在案;67宗個案中,有12宗經調停獲不同程度和解,即有55宗個案尚未解決。
旅遊業議會自去年7月至今亦收到27個有關佳遊的電話查詢,因佳遊並非註冊旅行社,議會已建議求助人報警或聯絡消委會;由於懷疑佳遊無牌經營旅遊事務,已轉介部分個案予旅行代理商註冊處。商經局回應表示,註冊處至今收到3宗相關投訴,已轉介至執法機關作刑事調查。
佳遊稱確保客戶享客房
針對投訴人指訂房經常「爆滿」,佳遊董事張皓文回覆時承認房間供不應求,強調會確保客戶在1年會籍期屆滿前享用酒店客房;本報記者引述金沙否認與其合作,並要求張提供所言的「內地關連公司」名稱,但張昨未能提供。
涉「不當地接受付款」
資深大律師兼立法會議員湯家驊分析,佳遊明知房間數量不足以滿足客戶,仍繼續推銷及出售會籍,可能觸犯《商品》例中「不當地接受付款」。
對55名未獲退款的投訴個案,張皓文解釋稱,全數為去年2月前的早期客戶,他聲稱當時會籍費用由合作伙伴銀礦灣渡假酒店代收,其後兩方終止合作,對方拖欠佳遊16萬元會費造成拖延。他承諾加快為客戶索償,又稱會積極改善營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