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工廈地段多限制土地用途,以食肆為例,一般只可經營「工廈食堂」,若經營對外開放的普通食肆須補地價。涉無牌賣酒的Ocean Three,其葵涌總店持「暫准食物製造廠」牌照,而觀塘兩間分店則領有「受限制食物售賣許可證」,只可作為出售非堂食的刺身、生蠔等食品,而不可提供熟食。不過,該商戶以「包場」形式讓客人辦私人派對,業界指確可避過條例及領牌,但提醒食客留意衛生、食物安全不獲保障。 牌照只准售外賣食物 本報早前巡視Ocean Three,兩分店均設凍肉櫃,擺放了大量肉丸、肉扒,店內亦出售未煮的包裝意粉及醬料,「包場」的顧客可享廚師即場烹調服務。 《食物業規例》則訂明,出售膳食的處所須領食肆牌照,而容許堂食刺身、生蠔的食肆,更須額外領書面准許,違例者最高被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議員倡助經營有道者正當經營 不過,香港餐飲聯業協會會長黃家和指出,以私人聚會為名目提供食物,是游走在法例灰色地帶,就算食環署職員直搗「包場」派對,亦可能無從檢控。 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衛生事務委員會主席黃碧雲認為,以包場、派對形式於工廈無牌經營食肆已非新鮮事,但得悉部分經營有道,做出口碑,頗受食客歡迎。 她提醒,消費者要留意在此類處所進食並未受保障,一旦出事可能追究無門,應該審慎選擇;又促請政府檢討有關條例,例如為良好經營者提供地價優惠,讓他們轉為正式經營,毋須「偷偷摸摸」。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