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傭涉墮胎藥售同行 11人被捕1控殺胎
【明報專訊】一名32歲外傭涉從外國購入墮胎藥到港,出售予至少10名懷孕外傭,11名女子全數被捕,一人涉「殺胎」、一人涉「意圖導致墮胎而供應藥物」及「非法管有第一部毒藥」,9人涉「施用藥物以促致墮胎」,其中5人已被落案起訴。有外傭中介表示聽過不少外傭意外懷孕尋求墮胎,她們通常到家計會求助,估計有人不知求助途徑而犯案。警方估計,涉案外傭為保工作而墮胎。
10人涉買藥墮胎 處方藥外國購入
警方今年6月2日接獲一名僱主報案,稱其39歲外傭於寓所暈倒,下半身染血。救護人員到場發現,外傭H邊的洗衣籃有一個死胎,房間內亦有呈陽性結果的驗孕棒及懷疑墮胎藥包裝。警方調查發現,該外傭今年5月底透過朋友買墮胎藥,她涉嫌殺胎罪被捕。解剖確認,胎兒至少有28周大,無[象顯示是活產。
警方繼續調查,於7月6日在機場拘捕一名32歲外傭,她涉嫌意圖導致墮胎而供應藥物及非法管有第一部毒藥被捕。該外傭涉向事主的朋友出售墮胎藥,警方在其工作地址發現10粒藥丸及懷疑墮胎藥包裝,初步調查顯示涉案藥物為處方藥。據了解,涉案藥物含有米索前列醇(Misoprostol)成分,屬「第一部毒藥」。據悉,被捕外傭將藥物從外國帶來本港,再經朋友介紹轉售予有需要外傭,售價幾百元。
警方其後亦發現,涉案外傭去年5月至今年5月曾出售同款懷疑墮胎藥予其他外傭。警方過去10多日於全港多區拘捕9人,涉嫌施用藥物以促致墮胎。9名被捕女傭介乎30至46歲。本案11名被捕人中,5人已被正式落案起訴及提堂,包括涉嫌殺胎及賣藥的兩人;其餘6人保釋候查。
警料為保工作犯險 中介:或不知求助途徑
香港僱傭代理協會主席兼海外僱傭中心行政總裁張結民表示,若外傭到職前已發現懷孕,一般來說不會獲聘;若來港不足40周發現懷孕,僱主需給予14周無薪產假;若來港40周後發現懷孕,僱主需給予14周有薪產假,最多8萬元。外傭懷孕期間,僱主不可以無理解僱,除非涉及嚴重過失,例如盜竊、完全沒有履行職務等。
張結民又表示,曾聽聞不少外傭意外懷孕尋求墮胎的案例,她們通常到家計會求助,自行購買墮胎藥就比較少聽聞,估計有人不知求助途徑而犯案。
■明報報料熱線﹕inews@mingpao.com / 9181 4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