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權會促升工傷醫費上限 勞處:盡快修訂
【明報專訊】多項公院收費明年元旦起加價,工業傷亡權益會要求政府同步調高《僱員補償條例》下可索還醫療費限額,將醫院或門診治療的最高每天限額由300元上調至不少於700元,以貼近工傷僱員需要。勞工處昨回覆稱,《僱員補償條例》及《肺塵埃沉荅f及間皮瘤(補償)條例》規定的醫療費限額與公營醫療服務收費掛u,正因應公營醫療收費調整而檢視,會盡快作所需修訂。
現時工傷僱員或訂明職業病患者,如因工傷或訂明職業病接受醫治,可向僱主索償規定限額內的醫療費,住院或門診治療最高每天限額300元,而同日接受住院及門診治療的可索償醫療費每天限額370元。有關限額上一次調整是2018年2月。
倡每日300元升至最少700元
工權會稱,公營醫療收費調整後,急症室將增至400元,住院費由每日120元增至300元,普通科門診、專科門診及專職醫療診所等收費亦增,強烈要求政府同步修訂《僱員補償條例》的醫療費最高限額,並建議醫院或門診治療的最高每天限額上調至不少於700元,以貼近工傷僱員實際需要。
建議付還放射檢測費 設工傷診所
工權會續稱,公院將增收非緊急放射造影服務費用,當中電腦掃描、磁力共振造影等項目收取500元,要求政府修訂《僱員補償條例》規定的醫療費最高限額時,增設付還放射造影檢測費用。該會亦建議成立工傷診所,全面跟進及照顧工傷者在醫療方面的專門需要。
勞工處回覆本報稱,按既定機制,《僱員補償條例》及《肺塵埃沉荅f及間皮瘤(補償)條例》規定的醫療費限額與公營醫療收費掛u,因應公營醫療將實施新收費,處方正檢視《僱員補償條例》及《肺塵病條例》下可申領醫療費每天最高限額,會盡快作所需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