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曾學韞小學前校長詐騙學校27萬 判監6個月
【明報專訊】仁濟醫院趙曾學韞小學時任校長前年涉向校方訛稱未獲發薪金及獲授權提取資金籌辦活動,詐騙校方向他重複支付兩個月的薪金及款項共逾27萬元,部分用於賭博及償還債務。他早前承認4項廉署控告的欺詐罪,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入獄6個月。裁判官引述被告背景報告指他以往在社會擔當重要角色,案發時因沉迷賭博,令債務「水浸眼眉」,但法庭不會考慮判處社會服務令,而且案件涉違反誠信。
部分用於賭博還債
被告陳奕鑫(47歲)案發時為仁濟醫院趙曾學韞小學校長,他於2023年12月底離職。裁判官判刑指被告以不同方式欺詐校方,涉案金額不少,案情嚴重,其最大求情理由是認罪有悔意。裁判官提到,被告的背景報告顯示他過往對社會有貢獻,後因賭博欠債別無他選下犯案。裁判官考慮被告已向學校還款和認罪,終就4罪判監共6個月。
案情顯示,被告於2023年間扣除公積金供款後獲發的月薪為7.6萬元,被告兩度訛稱未能經自動轉帳收取薪金,仁濟醫院教育部主管黃偉傑及校監趙曾學韞其後簽發支票支付他3至4月薪金,涉款約15萬元。
被告另於同年5至6月兩度填寫申報書,提取6萬元作為「陳校長特別用途」及6萬元作為「校監特別用途」,黃及趙相信被告會用款項代學生支付雜費及作公務之用,遂簽發支票。調查發現共逾8萬用於馬會落注、逾6萬元償還給財務公司,其餘款項為現金提款或轉帳予他人。同年12月被告被捕。
【案件編號:WKCC 409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