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庭裁允國際串流平台 暫不用為加拿大內容付款
【明報專訊】聯邦上訴法院本周表示,就加拿大廣播及電訊管理委員會(CRTC)要求國際串流平台付費支持和推廣加拿大媒體內容的上訴官司審理之前,各大串流媒體公司毋須遵從有關決定。
根據加拿大政府於去年通過的《網上串流法》(Online Streaming Act),CRTC於6月要求國際串流平台需上繳5%的營收回饋加拿大本土內容製作。
消息一出,諸如Netflix和Disney Plus等大型串流公司各自就此提出訴訟,而聯邦上訴法院本月較早時已同意受理。
法庭指,亞馬遜、蘋果和Spotify都認為,若它們支付費用後上訴得直並推翻CRTC的決定,它們將無法收回該筆錢。
主審法官韋伯(Wyman W. Webb)裁定,在法律程序結束之前,該等串流公司毋須按有關決定每年繳費,該項費用估計金額每年至少125萬元。與訟各方均已同意加快審理,這意味著法庭將於明年6月開始聆訊,藉此「可以緩解因付款可能延遲而造成的不便」,該項付款預定期限是明年8月31日。
CRTC發表聲明稱,《網上串流法》「訂明CRTC要優化加拿大廣播框架」,該監管機構將「繼續在廣泛諮詢跟迅速建立新監管框架之間取得平衡」。
加拿大廣播公司協會(CAB)主席德雅爾丹(Kevin Desjardins)指,儘管該組織感到失望,但「對法庭和各方都認識到迅速解決有關問題的重要性,以便加拿大新聞和其他製作急需的資金能夠在明年回流到本國媒體系統」,它抱樂觀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