甯漢豪:新界村屋僭建物或10多萬 暫巡6萬幢半數有 議員信業主多願參加申報制
【明報專訊】政府建議修訂《建築物條例》,並提出重啟12年前屬一次過申報的「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僭建物申報計劃」,已申報的僭建物不會即時取締。發展局長甯漢豪昨透露,屋宇署已派員巡查約6萬多幢新界村屋,發現半數有大大小小僭建物,如僭建多半層或數層樓,部分更圍封露台。她稱屋宇署手上需處理新界區僭建物或有10多萬個,估計當中四分之一屬未申報暫緩執法。測量師學會認為當局可藉放寬「僭建物」契機集中資源取締高危嚴重違規僭建,有立法會議員相信大部分合資格新界村屋業主願意申報。
3年寬限後未檢核小僭建將執法
政府建議修訂《建築物條例》,提升不遵辦強制驗樓驗窗令罰則,並提高嚴重僭建物不遵辦清拆令的最高罰款,由20萬元及監禁一年增至30萬元及監禁兩年,如仍不遵辦和再次定罪則提高至60萬元及監禁兩年。甯漢豪昨出席港台《星期六問責》指出,小型僭建物如冷氣機支架及晾衫架等,在3年寬限期內經專業人士檢核後可保留,不過如日後被發現日久失修,當局仍會要求處理或發維修令。3年寬限期過後,當局會對未檢核小型僭建物採取執法行動,如不遵辦,懲罰會加重。
料申報期逾年 省資源非「特赦」
新界村屋方面,她透露現時9萬多幢村屋中屋宇署已派員巡查約6萬多幢,發現約半數有僭建物,強調當局即時未必有能力全部處理,署方需審視如何處理如此龐大的數量,故建議重啟登記制度。她預料登記期持續最少一年或以上,而該10多萬個僭建物中,估計四分之一有機會可申報,但業主一直未申報。
甯強調,重啟計劃並非「特赦」涉及僭建的村屋,因申報後仍須每5年檢查,並提交紀錄予屋宇署備案。她解釋,重啟計劃可減省當局處理大量個案需投入的資源,「如我]開番申報麊龤A以2011年為限,起碼一堆個案暫時可以毋須處理」。
鄉委:全拆不現實 盼研雙贏方案
民建聯新界北立法會議員劉國勳認為,當年申報制度申報期太短,加上村民憂「自動獻身」致村屋被收回而無申報,現時距上次申報已過了10多年,村民有前車可鑑,相信絕大部分合資格業主願申報。劉又強調,有關申報制度只適用於2011年前的村屋僭建物,「其實無放寬什麼」。
立法會議員兼打鼓嶺區鄉事委員會主席陳月明表示,因新界多個區域僭建個案涉及不同複雜程度和歷史因素,一刀切直接清拆不現實,相信計劃有助發展局有時間重新思考工作安排,以及暫時紓緩新界鄉郊緊張的官民關係。她希望政府可預留足夠時間,研究未來有否其他雙贏解決方案。
測量師會倡集中取締嚴重僭建
測量師學會會長林家輝認為,政府修訂《建築物條例》為居於市區及新界的市民提供放寬「僭建物」契機,建議當局利用緩衝期集中資源,有效取締構成結構和消防安全的嚴重違規僭建物,才可為設寬免期取得最大的政策效果。他重申學會支持政府修例,最重要是做足配套措施,加強隨機抽查,以確保僭建物須符合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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