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移民申請 可獲更長工作許可 政策延至後年底 免失留加身分
移民部重啟並延長政策 申請人配偶子女也適用
【明報專訊】聯邦移民部延長了一項臨時公共政策,當移民申請人在等待申請結果時,可以申請獲得更長的工作許可(OWP),從而避免因工作許可簽證到期而失去留在加國的合法身分。這一臨時公共政策延長至2026年12月31日,且也適用於申請人的配偶和依靠子女。
這項被稱為從臨時居民 (TR) 到永久居民 (PR) 途徑的政策,允許具有移民部指定的基本職業、健康服務專業的有經驗的外國工人或加拿大專上院校的應屆畢業生申請PR,移民部於2021年關閉了該政策。
是次移民部重啟並延長了這一政策,移民申請人如果已收到移民部簽發的申請收據確認書 (AOR),並且能夠提供有效的語言測試結果和授權的工作證明,就可以申請延長自己的OWP。
移民申請的主申請人要獲得延長的OWP,必須滿足如下條件:
•有臨時居住身分或者合資格恢復臨時居住身分;
•申請移民時持有有效期已少於4個月的工作許可簽證;
• 已經通過移民部的安全賬戶,遞交了OWP申請;
•在移民申請中註明最初已應用了這一政策;
• 在遞交申請時,擁有合法的工作授權,並獲得了移民部測試並批准的特別語言能力;
• 已收到移民部的電子郵件確認,表明你在這一公共政策下的移民申請已被接受,且在該政策的分配上限之內,或者已收到移民部客戶支援中心 (CSC) 簽發的信件,該信件是移民部要求你提供替代申請格式例如打印的副本。
移民部特別提醒,在申請延長OWP前,移民申請人最初遞交的申請沒有被撤回或拒絕,換句話說,延長OWP只適用於申請人的移民案子正在處理的情況。
主申請人的家庭成員如果滿足如下條件也可以獲得延長的OWP:
•已通過移民部的安全帳戶遞交了OWP申請 ,並獲得一個獨一無二的客戶識別碼(UCI);
•在遞交OWP申請時,人在加拿大;
•是主申請人的真正家庭成員:配偶、依靠子女或者依靠子女的子女;
• 在主申請人的移民申請中被包括作為陪伴家庭成員;
•在遞交OWP申請時年滿18歲或以上;
•在遞交申請時如果人在加拿大,有臨時居住身分或者合資格恢復臨時居住身分。
移民部最後特別強調,如果主申請人的移民申請被拒,移民部也將拒絕所有相關的工作許可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