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裔逾500萬購屋未如期收樓 法院下令發展商退還百萬訂金
公司結業料討回款項渺茫
【明報專訊】西溫一發展商因未能如期交樓,被判向一名華裔買家退還100萬元訂金和賠償一筆待定的特別費用,但該公司現已結業,估計事主討回有關款項希望渺茫。
根據卑詩最高法院在網上發布的判詞顯示,華裔事主嚴子豪(Zihao Yan,譯音,又名Tony Yan),於2018年跟答辯人發展商Benbow Residences Inc.簽署買賣合約,位於西山區(Westmount)本博路(Benbow Rd.)的一間獨立屋以538萬元成交,而該合約訂明,嚴氏於同年11月15日收樓,最後交易日期為2019年10月30日,但在該日期之前,發展商需完成房屋的施工,包括維修43處經驗樓發現的「缺陷」,並提供入伙紙。
嚴氏於2018年11月如期收樓,儘管建築工程仍在進行。他於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在中國度歲,期待返回加拿大時驗樓發現的缺陷已解決,有關施工也完成,但是事與願違,不僅很多缺陷尚未修復,有關物業仍問題叢生,比方說,車道被挖掘無法使用,為泳池和浴室供應暖水的熱水系統故障仍未更換,控制家中電器的智能系統失靈,保安系統也無法運作,露台門不能關閉等,而有關情況一直持續至2019年10月下旬。
儘管如此,但嚴氏仍準備完成交易,他已通過變賣資產加上抵押貸款分別獲得186萬元和270萬元,此外,他還購買房屋保險,並按其律師指示「採取必要措施完成交易」。
不過,Benbow Residences沒有這樣做,其律師最初向嚴氏代表律師的辦公室轉發一份屬於另一間屋的入伙紙,後來才提供正確的入伙紙,此舉確認,答辯人在交易日期前未有入伙紙,而且要到2020年9月17日才正式收到入伙紙。
由於未能如期交易,嚴氏的律師發信通知Benbow Residences,指該公司違反合約的基本條款,並要求向嚴氏退還訂金但被拒,嚴氏隨即提出訴訟。
Benbow Residences主席兼董事長加羅(Phil Garrow)就有關訴訟提交答辯書,反而指控嚴氏拒絕履行合約。加羅最初跟嚴氏的律師保持通信並參與法庭程序,但前者後來停止溝通,也沒有出席庭審。
主審法官蘇克斯托夫(Sandra M. Sukstorf)指,加羅及其公司知道審訊日期和他們的義務,並通過之前的不遵守行為表明未能「有意義地參與訴訟」。法官最後裁定,嚴氏已準備就緒並願意和能夠完成交易,但加羅和Benbow Residences卻違約,因此嚴氏有權解除合約並討回100萬完訂金。此外,加羅和Benbow Residences多次不遵從法庭命令和程序義務,因此他們需要向嚴氏賠償特別費用,但有關金額有待敲定。
不過,Benbow Residences已結業,蘇克斯托夫指,若在追討100萬元訂金過程中遇到困難,嚴氏可以在通知答辯人後申請進一步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