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稱雞隻受到威脅射殺鄰家小狗
內陸漢殺害動物罪名成立
【明報專訊】卑詩內陸一名男子以家中雞隻受威脅做理由,射殺鄰居一頭迷你芝娃娃,被裁定殺害動物罪名成立。
根據卑詩省法院公布的判詞顯示,波士頓淺灘(Boston Bar)居民法爾(Behrouz Rahmani Far)因一頭名叫「小熊」的雄性小狗多年鄰居庫拉克(Glenn Kurack)結怨,兩人更曾多次向警方互相投訴。
判詞指出,法爾家中飼養了約60隻雞,該頭迷你芝娃娃曾多次在其住所徘徊。2022年3月3日,法爾用一支點22口徑步槍向芝娃娃頭部開槍,事後他報警聲稱他是為了生活「回復平靜」而射殺該頭小狗,他說根據卑詩《牲畜法》(Livestock Act)他這樣做是合法,因為該頭狗「威脅着他家中的雞」。
然而法官卻認為有關條例不適用於雞隻,該頭小狗也不會構成「即時危險」,因此裁定法爾殺死或傷害動物罪名成立。
法官認為被告的行為源於長期不滿其鄰居,才有用自己的方法來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