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府修訂《警察法》 市長不再自動任警委會主席
【明報專訊】卑詩公安廳周四宣布修訂《警察法》(Police Act),市長從此之後不會自動成為警務委員會主席。
《警察法》(Police Act)修正案將允許市鎮警務委員會自行選出正副主席,市長不再自動成員委員會主席,至於地方議會可選出一名委員會代表。
其他改革包括更改不當行為的定義,以符合卑詩《人權法》並涵蓋歧視性笑話和手勢;解決警局看守所人員的監督漏洞;擴大警察投訴專員的權力,以及接受獨立監督;擴大在緊急狀況下可以調配警員的範圍,以加快應對等。
省公安廳長范和富(Mike Farnworth,下圖)表示,有關修正案將為公平公正且對所有社區作出反應的現代警政系統奠定基礎。民眾指望當遇到困難時警方可以作出反應,以確保大家安全,並就如何改變警務工作以跟上不斷變化的世界步伐進行對話,特是對於很多黑人、原住民和少數族裔社區的其他人來說,他們跟警方曾有負面經歷。
在卑詩省兩大城市素里和溫哥華,市長兼任警務委員會主席的做法備受爭議。溫哥警察工會作出不尋常舉動,公開支持沈觀健(Ken Sim)角逐2022年市長選舉,而沈觀健在競選政綱中承諾增聘100名市警。身兼警務委員會主席的他,其後領導由其所屬政黨「ABC溫哥華」佔多數議席的市議會,投票決定向溫市警局額外撥款450萬元增聘警員。
素里市長洛克(Brenda Locke)就是否保留皇家騎警而不是轉型為市警的長期爭議,跟省府意見相左。省府指素里市警過渡工作停滯不前,去年11月勒令素里警務委員會停止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