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無悔意」 防護中心前顧問醫生除牌一年
【明報專訊】衛生防護中心前顧問醫生甘啟文(圖)2005至2014年間濫用公職牟利,涉及資助及服務費逾420萬元,2021年被廉署起訴,翌年承認4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兩項欺詐,被判監31個月。醫委會昨日因應案件對甘啟文展開紀律聆訊,判辭指甘去年2月回覆醫委會時,堅稱自己並非不誠實,且沒從涉案款項中獲利,令研訊小組感震驚。醫委會認為甘罪行嚴重,加上服刑後仍無悔意,判處除牌12個月。
甘啟文前年認欺詐行為失當
去年醫委聆訊自言無獲利
判辭提到,甘在初步偵訊委員會陳辭中表示,自己從中並沒獲得任何個人經濟利益,認罪及賠償是因考慮到定罪風險及敗訴會失去扣減刑期的機會,因此作出「艱難的決定」。
聆訊小組認為,甘暗示自己無辜,亦不想承認6項刑事指控和退還涉案款項,其陳辭顯然與法官在判刑理由所寫的內容不符,認為他所犯的刑事罪行嚴重,涉及長期不誠實和失信行為。小組續指,甘已服畢刑期,但仍不見他有悔意,而且試圖向委員會辯解自己的錯誤行為。
判辭指出,考慮到必須讓公眾保持充分的信心、相信他們諮詢的註冊醫生都是正直和值得信賴的人,缺乏這些品質的人很難成為合適的醫生行醫;個案性質嚴重,加上被告無悔意,決定判處除牌一年,不設緩刑。
衛生署回覆本報查詢表示,知悉香港醫務委員會就部門一名前顧問醫生涉及刑事罪行裁決,該人早年已離職。
甘啟文涉於2005至2014年在衛生防護中心工作期間,在未經衛生署批准下,與世衛、日本國立感染症研究所及創新診斷基金會簽訂協議,由他有份創立的「香港微生物學醫生協會」提供逾420萬元服務,並以他獨立控制的銀行戶口收款,被廉署控告。
2022年甘啟文於開審前認罪,獲減刑23%,加上法官認為甘已向政府全額賠償、對公共衛生有重大貢獻等,最終被判監31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