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偷美國電動車公司技術 居中國加公民紐約州被捕
美司法部: 盜竊寶貴電池先進技術削弱美國技術優勢
【明報專訊】一名加拿大男子於美國被捕,他與一名中國人涉嫌從一間美國電動車公司偷來專用技術並在外國建立公司成競爭對手。有指該加國男子曾屬於本國一公司高層,但公司後來被特斯拉(Tesla)收購。
美國司法部指,58歲加拿大公民弗貝爾(Klaus Pflugbeil)19日於紐約州長島Nassau縣被捕,他涉嫌與另一被告,在逃的中國寧波人邵一龍(Yilong Shao,譯音)盜取商業秘密,而有關商業秘密屬於一間以美國為基地的領頭電動車公司。
司法部於文件中沒有公開該電動車公司名字,只以受害公司1為代號,但指弗貝爾和邵都是中國居民。
美國司法部指兩人涉嫌從美國電動車製造商偷去很寶貴的專用技術,並用此來在海外成立公司作為同業的競爭對手,「這種公然盜竊與電池組件和組裝相關的先進商業機密行為,削弱美國的技術優勢,司法部會向試圖詐取本國經濟潛力並威脅國家安全的人追究責任。」
司法部指,被告兩人是一間中國商業的營運者,出售一些利用偷來技術製成的產品,而該技術應用在生產電池上,包括電動車的電池。他們還涉嫌以作為受害人公司1的「替代商」作招徠。
弗貝爾於周二(19日)早上在前往拿騷縣與「長島商人」會面時被拘捕,該商人實為執法部門的臥底;他於同日下午過堂;而司法部指邵一龍仍在逃。當局說,受害公司1是美國一間在電車及電池能源系統上領頭的製造商,而在2019年,受害公司1收購一間加拿大製造商,對方是生產自動電解液泵及電池組裝生產線的企業。
在該加國製造商被購入之前,其業務是出售電池組裝線,對象顧客為生產供消費者用的鹼性電池和鋰離子電池。當受害公司1買入該加國製造商後,組裝線已包括及使用由受害公司1所擁有的一項技術,動力電池組裝線,亦即案中的商業秘密。
據悉,該技術讓電池組裝線不斷以高速運作,每分鐘可生產部件數量,是沒有該技術對手的5至10倍。受害公司1花上最少1300萬美元來研發該技術,並給其在製造電池業上帶來巨大的競爭優勢。
據弗貝爾的領英(LinkedIn)帳號資料,他於1995至2009年間曾任加拿大及中國Hibar System Ltd.的高層,而該間於安省烈治文山的企業在2019年被特斯拉購入。
司法部文件指弗貝爾和邵為他們公司在加拿大、中國、巴西和德國設有辦公室,文件上沒有公開該公司名字;不過,據一間名為Hife Systems Ltd.公司的網站顯示,弗貝爾為其全球主席,而Hife亦於上述司法部文件所點出的4個國家營運。
Hife位於安省的商務經理肖氏(Jay Shaw)拒絕評論弗貝爾被捕一事;而特斯拉亦沒有就美國司法部該案立刻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