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1.10
    星期三

韓國通過禁食狗法案 3年過渡期
業者揚言放200萬犬抗議 盼增補償延寬限期

[2024.01.10] 發表
韓國動物權益人士昨日在首爾集會,高舉寫有「告別吃狗」等意思的標語牌,歡迎國會通過禁食狗法案。(法新社)
去年11月30日,韓國大批狗農在首爾總統辦公室外示威,要求政府取消通過禁食狗法案計劃,其間與現場警員起衝突。(路透社)

韓國國會周二(9日)通過《禁食狗特別法》,由2027年起禁止以進食狗肉為目的之繁殖、飼養、屠宰、分銷,違例屠狗最高可囚3年或罰款3000萬韓圜(約3萬加元)。愛護動物團體均表歡迎,但肉犬協會等業內人士憂慮今後生計,揚言要在總統辦公室所在的龍山區放200萬隻狗,爭取延長寬限期及提高補償。

韓國國會昨天210名議員出席審議《關於禁止以食用為目的飼養、宰殺和流通犬隻的特別法》,以208票贊成、兩票棄權,通過該法案,預計在半年後正式頒布。

殺狗可囚3年 飼養販賣囚兩年

新法列明,以食用為目的宰殺狗,最高可被判監3年或罰款3000萬韓圜;繁殖、飼養狗作食用,以及分銷及販賣狗肉,最高可被判監兩年或罰款2000萬韓圜(約2.2萬加元)。罰則將於法例頒布起計的3年寬限期後正式生效。

狗農場、屠狗場的主人,以及相關分銷及食肆的商人,須於公布新法起計的3個月內,向所在地有關部門遞交在這3年內逐步結業或業務轉型計劃,以便獲取政府援助和補償。政府亦會支持從業員轉行,例如提供其他職業培訓。

漢城奧運前頒禁令 閉幕後復萌

朝鮮半島食狗美其名「補身湯」,尤其慣於夏季三伏天進食,風俗可追溯至朝鮮半島三國時代(公元427至660年)以前。

惟1973年修訂《畜產法》正式把狗肉納入「家畜」,韓國才開始合法食用,即所謂「文明食狗肉」。

過去半世紀,社會對該否食狗一直有爭議。首爾市(當年稱漢城)為了舉辦1988年奧運會平息國際非議,1984年頒過《禁狗肉令》改善形象,但閉幕後故態復萌。

隨着觀念改變,韓國社會反對食狗肉者日增。文在寅政府末期設委員會討論食狗問題,尹錫悅政府2022年5月上台後延續政策,第一夫人金建希更是積極兼有力的推手,此法因而又喚「金建希法」。今次倡議禁食狗肉獲政府、執政國民力量黨推動,並有共同民主黨等在野黨支持,早已預示落實可能。

跨黨支持 民調:八成撐立法

各動物保護團體昨在國會外召開記者會,表示對此法期待已久。動物福祉問題研究所Aware周一發表民調指出,82.3%受訪者贊成「禁食狗法」。

不過如何支援業者結業和轉行,仍待農林畜產食品部擬定計劃。官方亦未釐定補償、援助金額。據農林畜產食品部統計,2022年2月全韓約有1100餘個狗農場共52萬隻食用犬,總值約1萬億韓圜(約10億加元)。育犬協會稱,連同細小農場共有5000餘個農場,總共飼有約200萬隻食用狗。

育犬協會人士表示,緩衝的3年內要處理所養食肉犬,但販賣環境不良,肯定賣不到正常價格。該協會主張按每隻狗最少200萬韓圜(約2000加元)計發放補償,以及將寬限期延長至最少10年。

育犬協會委員長曾表明不能接受禁食狗法,揚言要在龍山、漢南大橋、農林部長官邸前,以及動議提案的國會議員辦事處外,釋放200萬隻狗。

(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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