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網頁列國安法煽動罪「釋義」 附106案摘要「推國安教育」
【明報專訊】《港區國安法》至今生效近3年半,律政司昨在網頁發表國安法和煽動罪的「釋義」及法庭案件,涵蓋國安法首案「唐英傑案」,以及回歸後首宗煽動刊物案「羊村繪本案」。此外,被指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曾多次提出司法覆核挑戰警方手令和國安委決定,案件亦納入律政司網頁列表。律政司表示,國安法公布實施以來,所有國安案件的法庭判決均公開宣布,網頁會為推廣國安教育提供實用工具。
41宗涉保釋 多關初選案
律政司網頁主要介紹國安法相關條文,包括國安法規管的4類罪行、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以及《刑事罪行條例》煽動罪。網頁附上106宗案件的摘要,特別提到統計雖截至今年6月30日(即國安法生效第三年),由於終院今年8月的「呂世瑜案」判決十分重要,故亦包括在內。「呂世瑜案」為首宗針對國安法刑期分級制的終極上訴,理大生呂世瑜在煽動分裂國家罪「情節嚴重」下,未因認罪獲三分之一刑期扣減;終院裁定控罪設5年最低刑期具強制性,判呂敗訴。
律政司網頁列出106宗判例,據本報統計,其中55宗案件來自國安法4類罪行、3宗來自國安法實施細則,另有30宗涉煽動罪,整體有41宗涉及保釋(見表)。當中較重要的定罪案件,是高院法官於2021年7月指「光時」口號必然帶有分裂國家之意,裁定唐英傑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成。其後開審的人民力量前副主席譚得志煽動案,區院法官曾引用唐英傑案裁決,稱對下級法院提供重要指引。
至於被告能否獲保釋,律政司摘要列出終院於2021年2月的「黎智英案」判辭,終院裁定國安法定下更嚴格的保釋門檻,一度獲保釋的黎智英須還押。本報統計,律政司列表上近27%案件為「35+」初選案被告獲准保釋與否的裁決理由,當中不乏引用「黎智英案」的終院判辭。
除了刑事案,網頁羅列33宗國安法衍生的民事訴訟,涉及警方拘捕蒐證,乃至國安法的審訊安排。唐英傑2021年5月就審訊不設陪審團提司法覆核,被裁定敗訴。另外自2021年2月起,黎智英和壹傳媒提出多宗訴訟,挑戰警方無權查閱新聞材料。黎亦擬委聘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辯護,人大常委於2022年11月釋法,事件衍生5宗訴訟,黎目前正接受審訊。
陳弘毅任榮譽顧問編輯 暫僅英文版
律政司長林定國亦在新聞稿指出,該些案件有助了解「國家安全法律的要求,以及法庭如何適用該等法律」。為網頁擔任榮譽顧問編輯的基本法委員會前委員陳弘毅則稱,國安法生效反映全國性法律和本港普通法制度融合,統整案例有助促進法治。目前網頁只提供英文版,中文版本預計明年初可供公眾閱覽。另外,律政司亦將《基本法》資料讀本上載至網站,內容包括基本法起草材料、人大常委會關於基本法的解釋等。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