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定境外退休金屬海外收入 法庭: 影響GIS補助額合理
申訴爭議匯款來加有否扣銀行費及兌換費
【明報專訊】最近一名同時在加拿大和羅馬尼亞收取退休金的納稅人,被聯邦政府認定少報了國外的退休金數額,因而被勒令償還部分補助金(GIS),此人不服向社保法庭(Social Security Tribunal)提出申訴但被駁回。
而案件爭議的重點不在於此人的羅馬尼亞退休金是否應繳稅,而是在於這筆羅馬尼亞收入,是按照他拿到的羅馬尼亞退休金金額計算,還是要扣除掉他將這筆退休金匯款回加拿大時支付的銀行費用和貨幣兌換費用?
聯邦政府在發放老人金(OAS)和低收入補助金(GIS)前,首先會看報稅人的收入狀況,而這個收入的來源不僅限於加國境內,還包括境外收入。
法庭文件顯示,該納稅人同時在加拿大和羅馬尼亞都申領退休金,也獲得加拿大政府提供的低收入補助金(GIS)和老年金(OAS)。
加拿大就業和社會發展部(ESDC)認為,由於在2014年7月至2018年6月期間,此人少報了所領取的羅馬尼亞退休金,以致於政府多支付了2,044元補助金給他。而能否申領GIS取決於報稅人的收入。如在2023年,凡是年收入低於2.1456萬元的單身長者,每月最多可獲得1,057元的GIS。扣除OAS和GIS外,如收入超出了前述標準,每多出1元,GIS補助金就要減少50仙。
該納稅人認為,社會發展部在計算將羅馬尼亞貨幣列伊(Leu)轉成加元時,計算方式有誤。
受理的法官查看了相關的法律條文後認定,法規其實非常明確,在衡量GIS的金額時,納稅人的淨收入按《所得稅法》規定,包括全球收入和任何外國退休金收入,其中根本沒有說要扣除銀行費用或貨幣兌換費用,因此納稅人的論點不被接納。
至於納稅人所稱社會發展部錯誤地應用了外匯匯率,根據加拿大稅務局的聯邦所得稅和福利指南,在計算外國收入時,按納稅人收到外國收入之日的加拿大銀行匯率來計算換匯金額,而社會發展部也正是照此辦理,並無不妥。
法官由此認定納稅人的兩點申訴都無效,判定他要償還部分GIS。
應該指出的是,對於外國收入兌換為加幣,加拿大稅務局也會接受一些權威性機構發布的匯率,例如彭博社(Bloomberg LP)、湯森路透公司(Thomson Reuters Corp.)和Oanda Corp.所發布的利率。
而在某些情況下,稅務局也允許出於稅收目的,使用平均匯率來計算轉成加元的外幣。如在2023年全年都收到來自美國的股息,就可應用加拿大/美國的年平均匯率,而不是每次股息支付日當日的匯率。
但在出售外國財產(例如以美元計價的股票、債券、美元或物業)的收益(或損失)時,稅務局還是會使用交易當天有效的實際匯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