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市審議市中心裝巨型數碼屏幕
【明報專訊】有廣告商建議在溫哥華市中心一街角設巨型數碼屏幕,並將廣告一成時間奉獻給溫市,市議員對此持不同意見,而由一名市議員提出的修訂動議獲通過,有關申請需更改,包括將市府播影時間比重增至四分之一。
廣告商議在格蘭護街(Granville St.)夾史密斯街(Smithe St.)顯眼西北角的建築物天台,安裝一個大型電子熒光幕。該弧形LED熒光幕高約8呎,長約29呎,而該建築物只有一層。熒光幕採用的節能LED燈,具備可調校光度的功能和只會顯示靜止的畫面,每隔8秒換另一畫面。為減低對鄰近住宅的影響,廣告商並建議由晚上11時至早上7時屏幕關閉。
此外,廣告商提議將屏幕播影的一成時間,撥給市府和一個區內商業促進會來播放公共利益的資訊。
上述一成時間與現時在市中心另一繁忙街角的同類數碼屏幕所撥作公共利益的時間一樣。
就該廣告商的申請,市府職員於周二呈市議會的報告中建議否決。職員的意見指,該建議巨型熒光幕與在史密斯街一單室住戶(SRO)住宅大廈太近。市府政策定明,該類數碼熒幕的正面需要距離住宅最少30米,但建議中熒幕僅距離21米。此外,溫市現有政策亦不批准在天台設有該類裝置,以限制城市環境中的視覺混亂,並且必須距離交通燈最少15米,而該建議熒幕與最近交通燈只有5米遠。
政黨ABC市議會楊瑞蘭(Sarah Kirby-Yung)指,建議安裝該熒幕與有意振興該娛樂區的理念一致,但她認為等候市府職員就該區有關廣告牌新指引出台才可決定,但該指引料明年第三季完成。於市議會上,ABC另一市議員麥嘉信(Mike Klassen)提出修訂動議並獲通過。他並指,當參考其他地方時,容許廣告大熒幕不是要溫市變成如美國時代廣場般,但溫市有關地區的確可吸設置廣告和電子廣告牌。他並提議,該電子熒幕也可改用於特別活動,如播放世界盃。市府職員會問申請者考慮將作為公益播放時間,由10%增至25%,職員預計在明年1月再就該申請呈市議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