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檢監:增貪案反洗錢協作
【明報專訊】國家監察委員會辦公廳、最高檢察院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近日聯合發文,要求全國相關單位,在辦理貪污賄賂犯罪中切實加強反洗錢協作配合,進一步加大辦案力度,全面推進打擊治理洗錢犯罪。
新華社報道,相關文件為《關於在辦理貪污賄賂犯罪案件中加強反洗錢協作配合的意見》,要求各級監察機關、檢察機關、公安機關自覺把貪污賄賂犯罪中反洗錢工作置於維護國家安全大局中統籌把握,既要有效調查上游貪污賄賂犯罪,又要重視洗錢犯罪辦理,貫徹貪污賄賂犯罪與洗錢罪「一案雙查」機制,同步審查貪污賄賂犯罪的犯罪所得及收益去向和轉移過程。
《意見》進一步明確3機關職責。監察機關查明涉案財物權屬、來源、去向、收益以及與違法犯罪事實的關係等;公安機關打擊各種洗錢和地下錢莊犯罪,摧珝蝗Y犯罪組織和職業犯罪團伙,阻斷非法資金流轉通道,切實追繳犯罪所得及收益;檢察機關加強監督洗錢刑事案件立案、偵查和審判,可按規定提前介入、強化協作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