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前投資公司高層罰款30萬
向交易商代表提供金錢及非金錢利益
【明報專訊】一間現已解散的溫哥華投資組合管理公司及2名前高層人員,因過往向交易商代表提供不當激勵措施,包括體育賽事及演唱會門票,合規及監管系統也存在重大缺陷,被卑詩證監會(BC Securities Commission)罰款30萬元,2人更被禁止擔任註冊公司高級職位4年。
涉事公司Vertex One Asset Management Inc.於1998年創立,來自北溫的麥科德(Jeffrey David McCord)於2010至2019年擔任該公司董事和最終指定人(ultimate designated person),來自溫哥華的蘭格(Martin David Lang)於2013至2021年擔任首席合規官(chief compliance officer)。
提供比賽及演唱會門券
根據卑詩證監會日前公布的和解協議,當局於2018及2019年調查後發現Vertex向交易商代表提供約107,183元的金錢利益及151,322元非金錢利益,包括合作營銷費用、體育賽事和演唱會門票、禮品籃、參加交易商贊助的高爾夫球等活動。
證監會指Vertex向交易商代表提供這些激勵措施,違反共同基金(mutual fund)銷售手法及證券規定。調查還發現Vertex的合規系統、監管、紀錄保存、管理要求及財務報告等存在重大缺陷,「由於這些缺陷,Vertex的監管系統沒有充分管理與其業務相關的風險,也沒有為公司遵守證券法規提供合理保證,麥科德及蘭格未能充分履行規定的義務。」
4年內不得擔任註冊公司高層
Vertex、麥科德及蘭格同意向證監會支付30萬元罰款,2人也同意為期4年的禁令,不得擔任註冊公司的首席合規官或最終指定人,他們在《證券法》下任何類別的註冊也將受到嚴格監督,這條件會自註冊日起累計適用3年。
Vertex於2019年將共同基金合約出售予Pender Fund Capital,並於2020年將私人財富部門出售予Harbourfront,其後於2021年停止營運。
另Vertex的早期股東兼前僱員伍德(Matthew Wood)通過轄下的Rocky Mountain Investment Management公司,於2022年向卑詩最高法院提出民事訴訟,稱他在2019年6月從公司辭職後未獲賠償,並指控麥科德及合伙人蒂森(John Thiessen)策劃欺詐計劃將資產轉移出公司,從而不向他支付相應費用。
與訟人否認有關指控,稱公司沒有義務在伍德辭職後購買其股票,又指伍德辭職與提出民事訴訟之間相隔3年,對他們造成偏見。文件顯示這完訴訟尚未解決。
麥科德及Vertex於2007年1月31日,曾因未註冊交易向緬省證監會(Manitoba Securities Commission)支付3150元罰款。
至於曾經擔任溫哥華證券交易所(Vancouver Stock Exchange)審查員的蘭格,承認2010至2011年間向加拿大投資行業監管組織(IIROC)提交不當報告,於2014年6月12日與該組織達成和解協議,罰款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