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位法草案列明 AI代寫論文或被撤銷學位
在北京,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學位法及學前教育法草案,對使用人工智能代寫學位論文、冒認他人取得學位等行為規定相關法律責任,違者或會被撤銷學位。
學位法草案提請第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草案明確列出已獲得學位者若果在學期間其學位論文或者實踐成果存在抄襲、剽竊、偽造、數據造假、人工智能代寫等學術不端行為,經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決定,由授予單位撤銷其學位。
草案又規定,盜用、冒用他人身分、頂替他人取得高等教育入學資格等行為,若構成犯罪,會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在學位授予方面,草案要求學位授予機構在法定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條件基礎上制定具體標準,其中授予名譽博士學位規定由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查通過,再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准,學位申請人若有不服可提出覆核及申訴。
內地近年懲治學術不端問題,今年6月就有一名畢業十年的碩士生經審查後發現其學位論文有抄襲成分,被撤銷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