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噪音舉證困難 議員倡房署審視投訴門檻
【明報專訊】慈雲山慈正h上周因噪音投訴釀成命案。翻查2019年一份區議會文件,房屋署如接獲噪音投訴,會派出保安員等兩名屋h管理人員到場視察,如有投訴人以外另一住戶證明投訴屬實,會發出書面警告,但承認深夜噪音問題或會遇到舉證困難。有立法會議員促房署審視噪音投訴的門檻。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成員梁文廣表示,噪音等滋擾實際上難證實,房署職員到場時,滋擾者或已停止,署方又不想錯怪住戶,曾有精神病住戶不時半夜大叫,「全世界都聽到」,但一直未能處理。他認為,今次命案反映房署應審視噪音投訴的門檻,及早處理,如牽涉精神復康問題則應由社福機構介入。
梁文廣:調遷門檻不低因資源絀
對於命案女死者家屬稱,曾因滋擾問題提出調遷不果。梁文廣表示,除證明醫療需要外,亦可以社會因素提出調遷,例如住戶地址在不知情下被用作借貸,不時被滋擾「追數」,可經社福單位評估需要,或房署屋h經理亦有權批出h內調遷。他說,申請調遷門檻不低,因房屋資源緊絀,如涉鄰里滋擾,新遷入者亦可能面對同樣問題,理論上應是滋擾者被扣分及離開。
對於依據投訴人提供的證據執法,房署代表在2020年立法會會議上稱不鼓勵公屋租戶監察彼此,又稱儀器未必適合用於量度人類產生的噪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