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界管理期將滿 星光大道邀NGO投標
【明報專訊】政府2004年起委託新世界旗下星光大道管理有限公司,負責尖沙嘴星光大道的管理、營運和保養工作,20年委託期明年4月屆滿。康文署昨公布文件,邀請非牟利機構提交建議書,未來15年承接管理星光大道。毗連的梳士巴利花園現由康文署管理,日後亦連同星光大道一併委託非牟利機構負責。康文署在邀請文件訂明,日後營運者要自負盈虧、維持對公眾免費開放;署方亦加入維護國家安全條款,如合理相信招標者從事的行為有可能危害國安,可取消資格。
中標者兼管理梳士巴利花園
星光大道地段於2003年5月由新世界贊助4000萬元興建、2004年4月開放予公眾,由康文署擁有、委託新世界管理,2019年1月翻新後重開;毗連的梳士巴利花園曾在2017年12月完成翻新重新開放,一直由康文署管理。星光大道管理有限公司昨回覆查詢稱,歡迎政府以公開方式邀請非牟利機構提交建議書,會積極研究細節及服務要求。
康文署昨公布的邀請文件全長121頁,下月21日將向有意投標的機構舉行簡介會,建議書今年11月23日下午5時截止提交,中標營運者將在明年4月24日起投入服務,首8年是固定合約,其間政府會檢討服務表現再決定是否延續餘下7年委託期。
最長管理15年 增國安條款
康文署在文件列明委託管理的範圍,包括佔地5760平方米的梳士巴利花園、約1.1萬平方米的星光大道及佔地1268平方米的餐飲設施,政府會支付1元象徵式費用委託管理,機構日後須維持免費向公眾開放並自負盈虧。條款訂明經營所得收入只可全數投入場地持續運作,日後營運者要負責場內所有事項,包括參與幻彩詠香江的日常及特別表演,管理者須向星光大道管理委員會負責。
邀請文件亦加入國安條款,稱如政府合理相信投標者已從事或正從事於「可能構成危及國家安全犯罪」,或出於保護香港的公共利益、公共道德、公共秩序或公共安全,可撤銷投標者資格,或與經營者立即終止服務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