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部門巡查兩船 涉不當光燈捕魚
【明報專訊】海事處前晚(10日)聯同警務處及漁護署,於香港南部水域打擊不適當使用光燈捕魚及非法捕魚。人員巡查兩艘船,涉不適當使用光燈捕魚,但未發現船非法捕魚。海事處稱會進一步跟進個案,並蒐證檢控。
海事處發言人稱, 根據規例,船舶可於允許光燈捕魚的區域使用光燈捕魚,惟任何船在香港水域內為引誘魚類或捕魚使用光燈,須遵守規例,即光燈構造、遮蔽、裝設及使用方式,須以於通過光源的最底邊緣的水平面之上沒有由該光燈放射的光線可被看見為準。另外,任何人在本港水域使用船捕魚時,必須按條例登記船舶及按其本地漁船登記證明書列出的捕魚方法捕魚。
鯨揭浮屍前一晚 西貢疑多船違例開光燈
海事處稱,今年截至7月於大嶼山南部、南丫島南部和香港東面等水域共採取21次特別行動,發現16艘漁船涉違反相關海事法例,正做出跟進和檢控行動。海事處會繼續加強巡邏,以打擊不適當使用光燈捕魚的情G,保障船舶航行安全。
早前誤闖西貢的布氏鯨7月31日被發現浮屍海面,「香港漁船違法使用光燈關注組」稱發現鯨魚屍體的前一晚牛尾海有多艘漁船開光燈捕魚,質疑違法。海事處早前接獲一宗於7月30日晚上至翌日凌晨,關於有人在綠蛋島對出海面開光燈捕魚的投訴。綠蛋島位處清水灣半島東部、發現涉事鯨魚死亡的牛尾海南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