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案件非涉紅磡站施工醜聞 潘焯鴻質疑屋署「放生」
【明報專訊】2018年沙中線紅磡站爆出施工醜聞,「中科監察」主席潘焯鴻稱昨日的案件並非涉及紅磡站「偷工減料」,而是另外一宗獨立事件,但令人誤以為當局已就「偷工減料」問題檢控,事實上當年禮頓遭暫停招標21個月後,政府並無後續工作,他質疑屋宇署有「放生」之嫌。實政圓桌立法會議員田北辰則促請政府交代會否作其他檢控。
2018年5月底,沙中線紅磡站被揭發多宗嚴重事故包括剪短鋼筋,政府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徹查連續牆及月台層板建造工程事件,禮頓事後被暫停所有工程投標資格共21個月。翻查資料,沙中線造價原估算708億元,但多次追加撥款,最終全線造價達915億元。
潘:等市民誤會 以為告緊
潘焯鴻向本報表示,昨日裁決的案件並非涉及紅磡站「偷工減料」,而是另一宗獨立事件,「無端白事話港鐵有人向屋宇署投訴,話禮頓落石屎時候發現螺絲扭得唔好,但禮頓唔理,照落石屎」。他認為是當局為紓緩當時市民情緒,以免令人認為「偷工減料都冇人被告、冇人拉」,「就等香港市民誤會驉A以為已經(就偷工減料)告緊喇」。
禮頓原被控違反《建築物條例》第40(2A)(a)(ii)條,但控罪昨改為《條例》第40(2A)(b)及(d)條。潘說兩罪罰則本身不高,但判決結果對後續工作的影響則非常不同。他解釋,(a)(ii)條涉及建築物料,包括螺絲等屋宇署限制的構件,即禮頓未跟從屋宇署要求的品質管理制度;但(b)及(d)條是未根據核准圖則工作,「核准圖則係general plan薄A無講細節」,令法庭未能討論「螺絲頭扭幾大先合格」等委員會無結論的重要議題。
田北辰促提高罰則及上訴
田北辰回應查詢時表示,《建築物條例》罰則本身有問題,「呢齯j型項目涉及公共交通,將來有咁多使用者,最高刑罰得100萬元」,他促請政府應盡快修例提高罰則,亦期望當局盡快提出上訴。他又說,沙中線仍有其他涉及會展站等問題,「好多洏繺朮簬峖t署告禮頓,若政府經過成件事告得131平方米,社會會覺得非常詫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