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資歷湊人頭獲郵政合約 夫婦緩刑
【明報專訊】香港郵政於2016年就「重建網購平台」項目招標,承辦商的兩名高層涉嫌於投標期間,訛稱一名大學校友及兩名來自其他公司的僱員是團隊成員,以「湊夠人頭」滿足項目訂明的人手要求,該合約總值逾400萬元。兩人昨日在區院承認以欺騙手段取得金錢利益罪。法官指出,被告就項目的預期利潤不高,最終是賠錢生意。法官認為事件屬例外情G,判處兩人監禁6至8個月,緩刑兩年。
被捕後續履約 官:屬例外
兩名被告分別為泰美商業科技有限公司(下稱泰美)前營運總裁張健(46歲),以及泰美股東兼行政總裁周靄儀(47歲),兩人是夫妻關係。
法官判刑時表示,根據辯方說法,泰美並非人手不足,只是旗下大部分員工沒有大學學歷,不符合香港郵政招標要求,才需「借人」。
兩名被告被捕後,繼續覆行項目合約,其間香港郵政要求網購平台增加新功能,泰美沒有索取額外費用,兩名被告對於項目的預期利潤不高,介乎20萬至40多萬元,並動用了比合約要求多一倍人手工作,最終在虧蝕下完成項目。法官認為事件屬例外情G,終判兩被告緩刑。
員工足夠 惟學歷不符資格
案情指泰美是專門建立網上平台及系統的公司。2016年香港郵政展開項目招標,規定投標者的團隊成員內須最少包含6名成員,而且具有相關資歷及處理一定程度規模項目的經驗。2017年7月4日,泰美發電郵給有生意往來的公司「借人」,對方提名了兩名職員。一周後周靄儀聯絡一名大學校友,表示她正競投一個需要6個「人頭」的項目,但她尚欠一個「人頭」,請求對方幫忙湊夠,事後給予1800元報酬。其後泰美提交的文件報稱上述3人是團隊成員。
官指利潤不高 是賠錢生意
泰美亦指派張健琤X任團隊項目經理,並報稱張曾處理相關提供網購平台的項目,惟事實上張沒有處理相關項目的經驗,而他入職泰美前是一名銀行信貸風險管理經理。
最終香港郵政把項目判給泰美,由於泰美延期完成項目,因而被罰款,最後香港郵政支付費用逾280萬元。廉署接獲貪污投訴後展開調查,因而揭發本案。
【案件編號:DCCC 113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