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辭抄襲個別事件 林定國:顯司法透明
【明報專訊】《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高院原訟庭法官陳嘉信,早前接連被揭其民事案件判辭涉「司法抄襲」,律政司長林定國昨日出席《南華早報》中國論壇時,形容其為不幸事件,又認為屬個別事件,林表示很有信心將來其他法官不會犯同樣錯誤。
林定國在論壇上提到,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已說明,司法抄襲行為不能接受,亦已提醒其他法官切勿抄襲。但他表示,不能假設這單一事件代表整體法官的慣常做法,而且上訴庭沒有迴避,公開批評下級法官犯錯,反映司法制度的公開透明,上訴庭下令有關案件發還重審,涉案各方再次獲得爭取公義的機會,從整個制度來看,證明司法制度按普通法傳統是行之有效。
稱進司法程序 拒評禁《榮光》
另外,政府入稟法庭申請禁制令,禁止公眾以任何方式傳播歌曲《願榮光歸香港》,有意抗辯者須在今日(21日)或之前提出。林定國昨表示,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故不會評論;亦重申國歌是國家主權的象徵,涉及國家尊嚴和主權,絕不容許有任何貶損、曲解或任何不正確信息,絕不能坐視不理。
林定國亦表示,正尋求限制一些有可能已構成刑事罪的特定行為,而這些行為並非普通人會有興趣做的事,亦不是他們正做的事,看不到一般守法的市民為何需要擔憂、關注禁制令的申請,認為如他們不同意,可邀請他們於7月21日上庭,向法官提出各自的論點,再由法官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