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法官威嚇 女子原控藐視改控恐嚇
[2023.06.17] 發表
【明報專訊】一名女保險經紀涉以傳真發送信件給區域法院法官,內容帶有侮辱和威嚇字句,被控刑事藐視法庭罪。案件昨於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修訂控罪為刑事恐嚇,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7月28日再訊,被告繼續還押監房看管。
3月提堂後一直還押
被告梁慧萍(45歲)報稱保險經紀,自今年3月提堂後一直還押,她原本被控一項刑事藐視法庭罪,昨被改控一項刑事恐嚇罪,指她於2023年2月24日在香港,威脅區域法院法官會使其人身遭受損害,意圖使該法官受驚。
被告暫毋須就修訂控罪答辯,裁判官應辯方要求將案件押後再訊,以待提供法律意見,並安排心理專家到獄中評核其情G。
【案件編號:ESCC 68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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