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贍養費少報收入 地產代理主管囚18月
【明報專訊】一名已離婚地產代理分行主管涉為向家事法庭申請免除每月2500元贍養費,少報收入逾300萬元,被起訴6項「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及1項「宣誓下作假證供」。他昨於區域法院認罪,求情指犯案是出於不滿前妻將贍養費全數花在自己身上,非用於照顧兒子。暫委法官張志偉批評被告刻意使用假文件欺騙法庭,令家事法庭無法執行司法公義,最終判囚18個月。
求情稱為兒月花3萬 不滿前妻苛待
被告吳文錦(37歲)報稱利嘉閣地產有限公司首席聯席董事,承認7項控罪。綜合求情內容,被告犯案源於不滿前妻花贍養費購買化妝品和iPhone,兒子則要穿二手校服,又認為前妻及其男友苛待兒子;辯方強調被告非常疼愛兒子,月花3萬元支付兒子補習費和生活費。
張官判刑時批評,被告刻意使用大量假文件欺騙法庭,令法庭無法執行公義、作出對其前妻不公的裁決;被告有預謀及持續犯案,目的是不遵從法庭指令,案情嚴重,必須重判以維持公眾對司法系統的信心。6項控罪同判囚20個月,同期執行,另考慮被告熱心公益,酌情減至18個月。
官斥假文件騙法庭 案情嚴重須重判
被告承認的案情指出,被告與前妻2013年離婚,兒子撫養權判予前妻,被告須支付每月2500元的贍養費。2018年1月,被告向家事法庭申請免除贍養費,並簽署假文件訛稱他已轉為兼職,2017至2019年月入介乎7422至2.2萬元,惟實際月入介乎2.1萬至46.8萬元,並在庭上作假證供,最終獲免除贍養費。
事件由廉政公署在調查一宗貪污案時揭發,發現被告少報該段時期所得逾300萬元收入。
【案件編號:DCCC 54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