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採樣站縱火 運輸工囚26月
【明報專訊】28歲運輸工人去年2月12日將茪鶞漫U圾桶推向大圍新翠h的新冠病毒採樣站,導致一輛垃圾車及帳篷帆布損壞。他早前承認一項有意圖而縱火罪,昨在區域法院判囚26個月。法官稱當時社會抗疫十分艱巨,被告卻早有預謀帶備手套徘徊,並用止汗劑等噴向火種加強火力,完全本末倒置。
辯稱精神病 官不信納
法官謝沈智慧引述辯方求情及被告潘海鳴的報告指出,被告過往曾嘗試自殺,且有精神病覆診紀錄,數年前患上抑鬱症,其間病情反覆,更出現幻聽。辯方又說案發地點空曠,被告不滿政府防疫措施,加上其母去世導致情G失控,望法庭考慮後盡量輕判。
法官判刑指出,被告使用止汗噴霧劑噴向火種,當中含助燃物質,案發地點人煙稠密,屬住宅區和多層建築物,稍有不慎或造成人命傷亡。報告提到被告因不滿政府政策和喪母之痛犯案,卻未能說出不滿之處,案發時又大叫「香港人反抗!」故法官對被告的說法有保留。
法官續說,被告犯下本案後才首次表示有幻聽,與先前說法不琣X,加上兩名精神科醫生都不肯定他患思覺失調,故不接納犯案動機與精神狀G有關,終判監24個月。此外,被告有涉及襲擊的案底,2021年緩刑期間干犯本案,故另加刑兩個月。
【案件編號:DCCC 57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