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女棄保潛逃東歐終落網 3親屬或 被追巨額保釋金
除非能證明無法預測或難及時控制
【明報專訊】面臨一級謀殺控罪的多倫多華裔女子Yun(Lucy) Lu Li(音譯:李蘊璐),因違反保釋規定,與男友逃往東歐後被捕,上周被引渡回加拿大並被咸美頓警方拘捕。鑑於她的保釋金高達270萬元,且涉及3名擔保人。有華裔律師指出,擔保人必須證明棄保潛逃是發生在擔保人無法預測或難以及時控制的情況下,方能避免被追討巨額保釋金。
李蘊璐與男友Oliver Karafa因涉及2021年2月發生在Stoney Creek的一宗兇殺案而被控一級謀殺和企圖謀殺的罪名。
保釋金總額達270萬元
兩名疑犯在兇殺案發生後逃亡至東歐,後被匈牙利警方拘捕後引渡回加國受審。李蘊璐在2022年1月獲得保釋,安省高等法院的法官古德曼(Andrew Goodman)曾指出,李的保釋方案是他所見過的最強有力的保釋方案之一。
李蘊璐共有3名擔保人,分別是她的母親和兩名家族朋友,保釋金的總額高達270萬元。其中,她的母親作為主要擔保人,承諾負擔200萬元的保釋金。
李蘊璐的保釋條件包括:她必須每周7天、每天24小時留在她位於北約克的家中;她被要求戴上GPS定位追蹤腳環;除了直系親屬之外,不能有其他人探訪她;她僅被獲准在一名擔保人監管的前提下使用互聯網。李蘊璐在上周一被拘捕後,已被還押監房等候另一次保釋聆訊。
多倫多華裔刑事律師沈晨說,270萬元的保釋金是他所知道的目前金額最高的保釋金,但這筆保釋金不會因被保釋人違反了保釋條例就被自動沒收。相反,檢控官如欲追討這筆保釋金,需要向法庭提交一項動議。
他還指出,如果被保釋人違反保釋條例,是在擔保人無法預測或難以及時控制的況下發生,例如,被保釋人趁擔保人睡覺時偷偷地溜出去,擔保人負擔的保釋金未必會被沒收。但如果擔保人對被保釋人違反保釋條例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甚至提供協助,那就會面臨保釋金被沒收的處罰。
沈晨同時又指出,在上述案件中,被保釋人可能因為棄保潛逃而被追加一項刑事指控,但這未必會對其原先面臨的一級謀殺罪名帶來進一步影響。不過,因被保釋人現已回到監獄,將給其辯護律師在與客戶討論辯護方案等方面帶來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