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問快答:工傷
【明報專訊】受工作環境、工作性質等不同因素影響,僱員在工作期間可能因工受傷、患病,甚至死亡。根據法例,僱員於受僱期間因工遭遇意外受傷、患上訂明職業病或死亡,可獲補償。你認識什麼是工傷嗎?
Q:什麼是工傷?
A:工傷大致分為兩類:一是僱員於受僱期間因工遭遇意外致傷或死亡,可根據《僱員補償條例》索償;二是患上《僱員補償條例》所指定的職業病。香港法例訂明的職業病共有52種,由《僱員補償條例》、《肺塵埃沉荅f及間皮瘤(補償)條例》及《職業性失聰(補償)條例》規管,其中《僱員補償條例》附表列出指明的48種職業病,例如職業性哮喘病、熱內障和氣壓病等,該等疾病的復發症和後遺症亦屬職業病。(圖二)
Q:哪行業最多工業意外?
A:申訴專員公署2022年9月公布主動調查報告,並引述勞工處資料指出,2021年建造業的致命工業意外與致命意外率均於各行業中排首位,每千名工人意外率(29.5)亦接近所有行業的兩倍(15.2)。(圖三)
Q:為什麼致命工業意外時常發生?
A:勞工處指出,過去10年致命工業意外數目高企,每年大約20宗,原因包括漠視工作安全,而職安法例罰款偏低亦致阻嚇力不足。
《明報》翻查勞工處2018年至2022年8月31日勞工處新聞公布,統計89宗共釀95死的致命工業意外的法庭審判,共170次定罪平均罰款約7.39萬元,無一被處最高刑罰,逾半罰款10萬元以下。2023年4月立法會通過《2022年職業安全及職業健康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包括讓勞工處以「可公訴罪行」形式檢控違例僱主,極嚴重罪行最高罰款由50萬元增至1000萬元,最高判監兩年。
勞聯立法會議員林振昇稱明白修例要兼顧僱主承擔能力,認為新的最高罰款額是昔日的20倍,料有足夠阻嚇力。自由黨主席邵家輝質疑提高罰則能否杜絕意外發生,促政府加強宣傳及巡查。他稱「絕大部分中小微企沒有1000萬在戶口」,反問一旦發生意外有多少公司能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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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學公民 第063期]